加强领导 优质服务 不断促进家电下乡工作上水平 ——韩建军部长在洛阳市家电下乡现场会上的典型发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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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16 11:40 文章来源:偃师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自2008年2月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,在洛阳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我们坚持以扩大消费市场为目标,以服务农村群众为宗旨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服务水平,有力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有序、顺利开展。截至目前,全市上网登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7903台(部)、销售9393万元,其中彩电14006台、冰箱(冰柜)20733台、洗衣机4217台、手机9860部、电脑945台、空调7998台、热水器114台、电磁灶30台,累计发放补贴1006.9万元,销售总量、销售总额、补贴资金和户均销售比例均居洛阳市各县(区)前列。总的来讲,我们主要是做到了“三个强化、三个到位、三个服务”:
一、坚持“三个强化”,切实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
1、强化组织领导。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,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任组长,市商务、财政、宣传、公安、工商、国税、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组织、协调全市家电下乡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家电下乡管理办公室,配备专职审核人员,添置电脑、打印机等办公设备,拨付专门工作经费;各乡(镇、区)也都成立了相应机构,为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物质保障。
2、强化部门职责。市商务局负责网点审核备案,组织做好乡(镇、区)审核人员、网点信息操作员的培训和管理,信息、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;财政局负责网上审核、落实拨付补贴资金及发放工作;税务部门负责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,减免相关税费,尽量减轻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负担;公安、工商、质监等部门负责定期对工作可疑点进行排查;市委宣传部做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;各乡(镇、区)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家电下乡工作,帮助农民解决各种疑难问题,确保每户农民自愿选择、自主购买补贴类产品,充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。
3、强化督促检查。通过市电台、电视台和商务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,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。每周印发一期《家电销售动态简报》,通报各乡(镇、区)家电销售情况。每月对各乡(镇、区)销售情况进行一次排名,对排名后三位的乡(镇、区)通报批评。年底,对各乡(镇、区)家电下乡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,前三名记重要业绩一次,后三名记过错一次。通过以上举措,切实加大督促力度,推动全市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。
二、坚持“三个到位”,切实营造家电下乡工作浓厚氛围
1、宣传到位,做到家喻户晓。一是在市电视台开设专栏,坚持每周制作报道2-3次家电下乡节目,大力宣传国家家电下乡政策、具体措施、补贴标准、兑付方法等有关内容,并通过市政府网站、商务之窗网站,将全市核准的98家销售网点予以公布,确保农民充分理解政策、自愿参加、明白消费。二是坚持把各乡(镇、区)特别是交通不便、信息闭塞的边远山村作为宣传重点,通过刷写标语、发放宣传页、出动宣传车、开通有线广播、组织民间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宣传覆盖面。三是组织销售网点利用集会、送货车进村入户宣传,在店外悬挂横幅、店内设立专柜宣传,真正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、理解政策、懂得政策,在全市营造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。
2、动员到位,力争户户参与。先后6次组织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,由市政府主要领导、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、各乡(镇、区)主要负责人参加,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工作。制定印发《偃师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办法》,对各乡(镇、区)和有关部门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定期组织各乡(镇、区)审核人员和销售网点负责人学习交流,强化服务意识,提高整体素质,全面提升服务水平。大张旗鼓召开以“推动家电下乡进村入户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”为主题的市家电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,动员全市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。
3、审核到位,选好销售网点。销售网点的审核备案工作要求严、任务重。为公平、公正选择确定销售网点,真正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,我市积极与中标流通企业对接,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,会同市财政部门主动对企业销售网点的经营场所、资质、硬件设施、是否能开正规发票、社会信誉度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,派专人从资料审核、登记备案、上网录入等方向严格把关,并将审核确认的销售网点在市电视台公示。截至目前,先后审核批准98家经销网点,分别散布于市区及全市17个乡(镇、区),极大方便了农民群众就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。
三、坚持“三个服务”,切实提高家电下乡工作整体水平
1、发好补贴促服务。一方面,简化补贴手续。在洛阳市率先实施代垫直补政策,全市所有家电下乡经销网点都与市财政局签订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协议书》,由经销商代垫补贴,群众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支付补贴后资金,真正做到了方便群众。另一方面,及时兑付补贴资金。城关镇、工业区把审核办公室设在销售网点比较集中的华夏电器、三联商厦,极大方便了销售网点代垫资金的兑付,其他乡(镇)也都想方设法筹措资金,做到随到随办理。同时,加强工作联系。市家电下乡管理办公室与每个网点负责人都建立飞信联系,各网点每周通过电子信箱报送本店销售信息,确保信息及时上通下达;积极为基层销售网点提供家电购销信息、产品价格调整、产品质量鉴别等各种支持与服务,充分调动基层网点销售、售后登录的积极性。
2、开展培训促服务。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理、电脑操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,使每个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均能真正理解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、重要意义、办理程序,在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,能够说清楚、讲明白。开展电脑操作等实用技术培训,熟练电脑操作技能,减少结算时间,提高服务水平。督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与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及时沟通,坚决做到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、规格不断档、货源不脱销、售前有计划、售中有宣传、售后有服务,及时解除农户购买疑问和疑虑。
3、规范经营促服务。一是定期全面检查。主要检查是否在店内显眼位置悬挂全市统一制做的“家电下乡指定店”、“家电下乡购买须知”、“家电下乡产品告示”等标志牌,家电下乡产品是否贴有国家定价及补贴后价格标签,是否有非下乡产品冒充下乡产品销售行为,销售后的下乡产品是否及时上网登录。凡是有问题的销售网点,当场予以纠正;对个别问题严重的网点,关闭信息系统,认真进行整改。二是设立投诉热线。凡是被群众举报的销售网点,市家电下乡管理办公室将进行认真调查。属于销售网点问题,必须当面向群众道歉,并在全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。三是坚持动态管理。市工商部门统一对销售网点发放购销台帐,定期进行抽查。如发现有违规销售、不诚信经营、销售业绩差、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等情况的销售网点,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。同时,坚决打击非指定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行为,防止农民不辨真假上当受骗。
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举措,是政府得民心、企业得市场、农民得实惠的“民心工程”。虽然过去我们做了一些工作,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,工作中还存在宣传仍有盲点、人员培训仍待加强、售后服务相对滞后等问题。在下步工作中,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,认真学习、借鉴兄弟县(区)的先进经验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认认真真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,积极推动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再上新台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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